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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
2013-11-21 11:50:00     (点击:0)

关于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中共滨州医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完善体制机制,用制度成果固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切实做好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重要意义

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完善与创新是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是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的需要,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需要,是为加快推进国内知名医药大学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的需要,也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迫切需要。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把这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全面梳理,通盘考虑,审慎开展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机关各部门、单位要在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分析总结现有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废”是指同一项制度已有新版本施行,旧版本要作废,或现行制度实施的环境改变,旧制度已无存在必要;“改”是指制度整体上适用,局部需作修改;“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不适用,需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填补制度空白。

要紧密结合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能,结合高等医学教育特别是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致力于建立系统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认真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凡是能够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出台的制度,要不等不拖,尽快定稿,并且要确保新制度高效实用、方便师生,增强科学性和可行性。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析研究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制度进行修改。建立新制度和修改原有制度的过程中要坚持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坚持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完善制度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深入调研、反复论证。一些重要制度的形成和出台,要经过科学论证、充分协调、民主决策等必要的程序。要集思广益,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或者书面、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级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师生员工的意见,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规范性。要特别注意避免出现制度内容超越部门权限、制度与法规、其它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现象。

三、时间要求

1.1122日前,认真全面梳理本部门制订的规章制度,填写单位、部门计划进行废、改、立的规章制度情况一览表,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打好基础。

2.对废、改、立的规章制度要详细列出具体名称,涉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要于1231日前完成,其他规章制度具体完成时间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并结合部门实际确定。

 

附件:规章制度废、改、立情况一览表

 

 

中共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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