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制度
为确保学校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领导联系基层制度
校党委成员负责指导所联系基层党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到所联系基层党组织进行调查研究,指导检查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参加基层单位的重要活动,对重要材料审阅把关。院(系)领导要按照上述要求联系所属科室、班级或党支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院(系)和服务对象进行调研。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
实行办公室办公会议、办公室工作组长会议、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办公室办公会议1月召开1次,主要是传达上级有关精神,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安排办公室的重要工作,听取各基层党组织活动进展情况;办公室工作组长会议每2周召开1次,主要是听取各工作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办公室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主要是研究落实有关工作。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召开,办公室办公会议召开后,要形成会议纪要。
三、联络员制度
各党总支(党委)要指定1-2名同志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络员。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1.掌握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动态,及时转达学校有关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和要求,协助党总支(党委)领导落实好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具体工作;2.及时报送本党总支(党委)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信息及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学习考勤制度
全体党员必须自觉地执行学习计划,按时参加学习,认真撰写学习笔记。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撰写理论文章,交流讨论时,要做好发言准备,踊跃发言。
全体党员特别是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按时参加学校及所在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得迟到或早退,因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请假、事后及时销假(中层以上干部向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所在基层党组织请假,普通党员向所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负责人或支部书记请假)。
五、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各党总支(党委)要指定专人,明确职责,认真做好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件、照片、音像材料、电子文档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相关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文件材料主要包括:各党总支(党委)教育实践活动文件通知、会议记录、报告、总结、大事记、新闻宣传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