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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3-12-26 05:07:00     (点击:0)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师生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报道整改动态,让广大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校整改落实的最新进展,见到活动的实际成效,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于近期在学校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站公布有关部门、单位、院(系)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整改

各有关部门、单位、院(系)要按照《中共滨州医学院委员会、滨州医学院关于对“我为学校科学发展献一策”活动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和分工落实的通知》(滨医发〔2013〕17号)、《关于对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和分工落实的通知》(滨医群组发〔2013〕6号)文件公布的意见建议分类汇总和分工落实安排以及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情况,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各项建议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坚持立改立行,对切实可行、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的建议,要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对不可行的建议要提出合理的理由和论证报告。

要按照《中共滨州医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方案》(滨医发〔2013〕28号)、《中共滨州医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滨医发〔2013〕29号)、《滨州医学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正风肃纪“四项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滨医群组发〔2013〕7号)的工作安排,切实推进各项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二、及时报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各有关部门、单位、院(系)要及时将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问题归纳整理形成整改动态材料,填写《滨州医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事项公示登记表》(见附件)。对于已经解决的问题,要简要介绍解决办法、效果、防止类似问题出现的长效机制或措施;对于正在解决的问题,可介绍最新进展、采取的办法、责任人、完成时限;对于不可行的要提出合适的理由,做出充分说明。各部门、单位、院(系)负责人须在书面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公章,报分管校领导审阅把关、签署意见后,于12月31日前将整改动态材料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办公室将及时在“整改动态”栏目公布。

对于需要进一步研究,暂不宜进行宣传报道的,要抓紧研究、推进,并随着整改的不断深入,适时报送整改动态,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有关要求

1.请分管校领导和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慎重对待整改及宣传报道工作,既要扎扎实实搞好整改,又要下功夫对整改动态材料的内容和文字仔细推敲、严格把关,要把握好整改动态材料的时机和分寸,确保经得起实践检验、经得起师生评说,起到正面效果、积累正能量,避免公布后引起新的矛盾和意见。整改动态材料务必由分管(或牵头)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

2.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具体意见建议,要采取多种适宜的方法,及时有效地进行反馈。各部门、单位、院(系)要及时在本部门、单位、院(系)网页上宣传报道本部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最新进展情况,要积极探索通过情况说明会、恳谈会、个别交流等形式加强与师生的交流沟通。

3.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跟踪、督办;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跟踪报道,并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附件:滨州医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事项公示登记表

 

 

中共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6日

 

附件【附件.滨州医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事项公示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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